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稽核組
稽核組Section of Audit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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稽核組

內部控制法規體系
稽核組

 

 一、依據修平學校財團法人修平科技大學組織規程第六條第六項規定:秘書室下設稽核組。置組長一人,職員若干人,辦理內部控制及內部稽核業務。

二、本校之校務經營,以各層級行政、教學單位為執行單位,各單位並訂有各項法規與內控文件,以為遵循之準則。為確保本校校務經營確實依法進行,本校設有內部稽核委員會,至各單位進行實地查核;同時為確保相關規範能依稽核委員之意見適時修正、提升營運之成效,本校亦設有內部控制委員會,定期審查內控文件之修訂。

三、內部控制制度之實施,是衡量學校營運之效果及效率,適時提供改進建議,確保內部控制制度得以持續有效實施。

四、內部稽核是確保組織內各單位能依規範運作,依法執行各項稽核工作。各項稽核依其特性,劃分為:(一)計畫性稽核(二)專案性稽核(三)營運資金稽核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