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稽核組
稽核組Section of Audit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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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1/08/1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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教育部110年7月19日臺教學(三)字第1100096531號來函

教育部110年7月19日臺教學(三)字第1100096531號來函:依性平法追蹤執行校園性別事件行為人之處置,除須依性平法第25條第2項規定辦理外,同條第6項應由該懲處之學校或主管機關執行,執行時並應採取必要之措施,以確保行為人之配合遵守。經調查屬實遭解聘之教師,不因行為人解聘喪失教師身分,而停止處置之追蹤執行。若行為人違反性平法第25條第6項不配合執行而無正當理由者,依性平法第36條由學校報請教育部罰鍰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