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位師長及同仁:
一、107年專案計畫期中稽核時間排定108年1月28日(一),請承辦業務窗口負責人及配合單位預留此時間配合稽核。
二、有關100萬以上專案計畫稽核,稽核三大部分,經107年3月22內部稽核委員會議工作報告委員討論同意,自107年度起一組稽核委員一次稽核三大部分。
三、請業務負責人稽核前依檢附稽核空白表單,整理每部分的「稽核要項」及「查核重點」,分成三部分,佐證資料依要項排序,並於右上角標記(【第壹部分】經費支用與規劃之查核重點1.1,標記如:一1.1。【第貳部分】經常門之查核重點1.1,標記如:二1.1)…等。若需配合單位提供資料,亦請事前通知繳交資料彙整完成,以利稽核委員稽核,縮短稽核時間。
四、稽核期間承辦及配合單位說明如下:
(一)承辦單位:業務窗口負責人。
(二)配合單位:會計室、總務處、人力資源室、圖書館、各系所。
五、稽核地點將安排於校內業務窗口(承辦單位)或研發處及會計室,屆時如需配合單位協助提供資料時,將以電話通知,將資料帶至稽核地點。若稽核當日請假,請務必事先備妥資料交付職務代理人。
稽核組107/12/7敬啟